通常来说,一个人的投资无外乎-房产,证券/基金以及保险,那么保险相比较于其他金融资产或者房产资产而言,有什么特点?
由于税法的原因,保险的赔付是免税的!!!
这个特殊的税务规定,给了所有人,尤其是富人一条特别的途径增加他们的财富。人寿保险在加拿大受到广泛的认可和欢迎,是家庭转嫁风险、延税避税、财富累积和资产传承最有效的工具。根据加拿大人寿及医疗保险协会统计,截止2014年底加拿大有97家保险公司提供人寿保险业务,购买人数最多,购买量最大的是人寿保险。3,550多万加拿大居民中,有超过2,200万人拥有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总额达到$41,950亿加元,人均保额为$193,700,户均保额为$381,000。按照加拿大所得税法,保单中的投资增长和赔付都是完全免税的。人寿保险定价与人均寿命周期直接相关,加拿大社会稳定,人均寿命长,因而保险定价比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地区都低。
从税务的角度来看人寿保险,至少有以下2个方面特点:
1.身故赔付是免税的
2.保单里现金价值可实现免税增长
正是由于保险投资效益的免税延税功能,让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将部分投资资产转移到保险中,1982年以来,加拿大的保险业和全球其他国家一样,经历了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越来越多的人利用保险实施各类避税策略。在今天加拿大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保险的投资避税功能也越来越强大的情况下,以及今天的低息环境和低通胀水平,相比1982年也有了显著差别,从而导致加拿大政府认为税务利益对保险产品来说太慷慨了,于是将在在 2017年1月1日后开始实施新的保险业税法,而这一调整,将会引来加拿大保险业新一轮大的变化。
哪些方面将会有大的变更?
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保险业税务豁免法案,这一调整受影响最大的产品是投资比较灵活的UL万能型保险,其次是可以额外增加投资的储蓄分红型保险和保险年金计划。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观察这种变化,一是免于征税的投资累积额度的调整,二是保险成本的调整,这两方面都会对投保人的保单价值的累积产生影响。
(一)影响保单投资免税额度
政府有一个公式,每年进行“税务豁免”的测试(Exempt Test Policy,即ETP),如果当年一个保单内累积的用于投资的资金超过政府规定,则对保单中的现金价值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
取消了这个因素之后,受到影响最大的将是UL万能型保险。由于UL里面除了最基本的保险部分之外,另有一部分是纯现金投资的额度,这一部分额度在新的税务规则影响之下,将会被大大的降低,也就是保单持有人原先每年允许最大纯投资额度将会大幅下降,税务局将不允许人们将钱大额的投入到保险里面做投资,下表是受影响的额度。
以上表为例,45岁男性,在终生付的情况,每年被允许投资的额度会下降54%。
新政实施使得一个保单里可以用于投资的空间在保单的前期有所增加,但在后续较长一段时间里将持续的降低。这种变化会直接影响到保单投资收益的累积。
相对而言,对“分红保险”的影响较弱(其中,对以累积更多现金价值为目的的Wealth Achiever的影响又大于Estate Achiever),虽然相对UL,分红险影响稍小,但是依然会有一定影响,根据目前个别保险公司提供的信息,分红保险whole life产品保费2017年大约将有6%左右的上涨,不同的年龄段,保费调整的比例将不尽一致,年龄越大的,调整的幅度也会越大。受新政策的影响,如果投资人想要增加在保险中纯投资的唯一途径就是增加保额额度,而无法单纯增加投资额度了。受新规则影响最大的是UL,其次将是WL(投资分红类型保险)。
(二)保险成本将会上升
- 更新“死亡率计算表”(Mortality table),所以“纯保险成本” (NCPI) 在多数情况下都会比现有情况(2016年)有所下降。
- 由于“调整后的保险成本” (ACB)=“保费” (Premium)-“纯保险成本” (NCPI),因此“纯保险成本” (NCPI)下降会导致“调整后的保险成本” (ACB) 比现有情况来得高。
- 随着时间的推移,出险率上升,纯保险成本” (NCPI) 部分会逐渐上升,因此“调整后的保险成本” (ACB) 部分会迟早归于零,但因为上述变更,后续归零要比现有情况下花费更长的时间。根据测算,对于固定保费的UL保单(Level Cost of Insurance, LCOI)而言,ACB的归零需要额外的7到17年,而传统的分红型保险的ACB的归零则额外需2-3年的时间。
- Investment Income Tax (IIT), 针对保险公司的保费投资基金的税率则会上升,这个将会影响保费成本以及管理费;保单的确保现金价值(Guaranteed cash value)部分将需要按照较低的免税额度进行评估,这样将会导致UL及分红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下降; 对于一个保单多个受保人的,未来的赔付将按照比例支付,比如按照现在的税法,如果保单里有两个受保人,男受保人有1百万保额,女受保人有1百万保额,未来 某一天,保单里的现金价值部分有50万,假如其中一个人受保人身故了,保险公司可以一次性赔付1百万加上50万现金部分给第一个受保人;等到第二个人身故了,再赔付1百万;但是新法实施后,则只能先赔付1百万加25万,另外的25万要等到第二个受保人身故了,才能赔付。
总之,新法实施后,保险基础成本将上升,从而导致未来保费会有显著上涨,尤其是UL保险产品。
(三)减小公司保险内的免税额度Capital Dividend Account (CDA Account )
对通过公司持有保单的所有人而言则是个非常不好的消息。在实践中,保单死亡赔付高于ACB的部分为公司创造了一个资本红利账户(CDA)的空间。现在ACB上升,则CDA credit (可以免税领取的红利)会大大下降:
比如在受保人73岁的时候,按现有政策和2017年实施的新法,免税进入公司CDA账户的额度,差别达到了$825,000.上图是$5 million 的UL,ACB归零将会由原来的24年延长至42年,因此相对应的,免税额度也将会减小,这对于我们想要使用Corporate Asset Transfer Plans (公司资产转移计划),Corporate Insured Retirement Plans (公司股东养老计划)等策略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对于个人的保单持有人而言,如果中途采取直接取现的方式变现保单,由于现金价值中超过ACB的部分将被征税,而新政下ACB增加且需要更多的时间归零,这会使得变现的现金价值中免税部分有所增加(不过实际操作中,该方式因涉及税务问题并不被提倡,较多的是采取不涉及税务处理的保单抵押贷款的方式,也就是用保单的现价值抵押给银行开一个CSV line of credit, 类似于房屋抵押贷款Home equity line of credit)。
(四)对年金产品的免税收入部分产生重大影响
2017年1月1日新的税法将增加年金收入的应税收入部分;比如一个客户65岁,投资10万购买年金产品,未来每月会有545元持续的年金收入,按照现在税法,其中88元属于应税收入部分;2017年新的税法实施受,则是135元部分属于应税收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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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对策:对于想要在保险内做投资的人来说,特别是对于想要快付的人来说,2016年将会是最后的“晚餐”。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因处理保单申请及转换的工作量加大,处理速度变缓,刚收到加拿大永明保险公司(Sun Life Financial)特别提醒,为尽可能让保单拥有人保单在2016年底前生效,新的申请和增加保额的申请,由于要通过保险公司核保程序,必须在10月21日前递交,其它不需要保险核保的申请比如短期保险转换为终身保险的申请必须在11月1日前提交。有特殊情形和大额保单的申请,应该更早提交申请。宏利金融(Manulife Financial)也在近日专门发出通知,要求新的申请和和增加保额的申请必须在10月31日前提交。
(特此声明:本文中用到的图表及数据来自于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PACANADA)网站以及财经媒体(ADVISOR.CA), 英文原文内容请参阅两个专业网站,所有资料,数据或图表等涉及版权的归两篇英文网站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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